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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发布公告表示,于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根据公告,因公司在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金洲”)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中,开展独立财务顾问业务涉嫌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开资料显示,*ST金洲前身是金叶珠宝,主要从事黄金珠宝首饰的设计、生产、批发和零售,2011年通过借壳*ST光明成功上市。
记者关注到,根据此前*ST金洲公告,截至2023年2月2日,公司股价收盘价格为0.72元,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2022年12月29日-2023年2月2日)。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交易类退市规定,根据相关规则,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3日起(周五)开市起停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而根据东海证券官网介绍,东海证券1993年成立于常州,原名“常州证券”,2005年成为全国首批10家创新试点券商之一,2015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值得关注的是,从公开信息来看,东海证券正在谋求A股IPO。据悉,2022年3月,东海证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订了书面辅导协议,后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了上市辅导备案材料。江苏证监局对东海证券的上市辅导备案材料予以受理,备案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
而2022年12月,江苏证监局曾披露关于对东海证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根据披露的信息,江苏证监局当时称,2020年,东海证券开展有关债券的承销业务过程中,一是债券一、二级市场业务未进行有效隔离;二是未及时向江苏证监局报告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情况;三是簿记建档过程不规范。此外,2019年至今,公司部分前任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违纪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东海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2023年1月,东海证券披露的2022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母公司)显示,2022年东海证券实现营收13.90亿元,2021年同期为10.78亿元;实现净利润1.06亿元,2021年同期为1.54亿元。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