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卖淫嫖娼的一点小议论
第一次在舞文弄墨发帖,舞文弄墨实在是当不得这四个字,写点自己的小议
论,各位看官,随便看看吧。
也是最近从朋友手里拿来本关于艾滋病方面的书,收的有约略一二十个演讲
的记录。草草翻完一遍。根据指点,就对卖淫嫖娼的问题多注意了些。
由近及远,想到大院二三年前在南京看到的一则新闻,讲的是公安干警神勇,
抓住一个发廊妹和倒霉的嫖客。拍照取证,送上警车。就不由得疑惑,说实话,
而今大街上面有着桃色氛围的发廊并不少见,前几日到火车站赶车,还被路边拉
皮条的拉住问说「要不要住宿找小姐玩玩」之类的。明目张胆,又比比皆是。可
抓了个妓女这种事情知道今天还值得上新闻,我就纳闷,到底是妓女太少天下太
平还是这些贱人就那么难抓呢?
其实也确实难抓,站街的小姐们抓来貌似没什么油水,被包养的二奶们,神
勇的干警们又只能望而心叹。既抓不得又不得抓。究竟什么道理也就只有天晓得
咯!!
下三滥的东西,古来就有,一条秦淮河,到今天还传着千古的佳话,可谁又
会去想到,直到前朝那里也只不过是个旧中国的红灯区呢?号称象牙塔的大学校
园里,有几间宿舍(不论男女)没有放过淫秽录像?国家放出个反淫秽制品的法
律却又带上了违宪的嫌疑(在这里淫秽录像的发行与收看理应属于思想自由的范
畴,宪法应与保障)
一边规定不得看,却人人在看没人去管,另一边那规定合法不合法却自己都
说不清楚。直教人无可奈何!!
前几日,有个老师向我牢骚,说什么教育的不负责任将危及国家民族的存亡,
以至于这位老师要以身作则坚持最神圣的原则。不过恕我直言,教育问题固然严
重,却远不是症结!须知道意识形态的发展才是问题最关键处所在。
姑举两例,其一是淫秽问题,上文已有描述,只想说该不该禁止是一会事,
但是你说了话,总别放着,作出个自欺欺人的结果,教人好生难受的。再一例,
云南大旱,昆明市就有个市委书记叫仇和的,一声令下扣了市属机关所有公务员
一月的全部账面收入,说是赈灾。钱作什么用,今天不说。但要问一句,宪法里
保护私有财产的条文难道又变成了虚文不成?仇书记是个酷吏也好,能吏也罢。
工作自然要做,可泱泱大国法典俱在,岂能是一纸空文?
至于那些站街的妓女和黄色的录像,虽说我从来都敬而远之的,窃以为倒是
在做好防范工作之余合法化了也不是什么坏事。总之不要总是说出来不做,或是
出尔反尔的。成天就手淫,自己搞自己就行了。
[ 本帖最后由 ronangong 于 2010-8-5 23:3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