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时间,给大家说个蹊跷的。
ps:来我这里回帖的朋友,一共4楼,被删除了2个,所以大家看好了再回帖哈,万能回复的人,恕我不远送了。
我公司代理房,哪个小区不说了,只说华润饭店北边的那个小区。
我公司代理了一套业主的出租房,业主(老规矩:他叫张三了)要卖,故事也就来了。房子代理给我公司了,租户是我们的客户,所以业主第一时间委托我们给出售。李四(不用问了,他是买房的客户)来我公司看房,而且是合作看房,也就是其他中介公司带来的客户。(其他公司简称王二和王三)房子是开间,报价80.李四要定,但是犹豫了一下。然后告诉我们:房子他不要了。而后,他跑到其他中介公司那里定了这套房子,同样是80万,代理费中介因为是属于捡到的单子,所以给打折5000.
好了,房子顺利过户。大家告诉我下,这件事情,现在处理的圆满不?如果您认为没有问题,那您错了。
李四虽然买了房子,但是因为张三和我们公司还有代理合同。租户也在。怎么办,和我们解除合同,让客户搬家?不好意思!4个月违约金。2700/月的房租。张三当然不愿意承担了,你开始在合同里面又没有标明。违约金由我承担。什么?你说你这样不能完成房屋交接?哈哈,没问题啊,有租户照样可以交接的,我张三配合你们了,住不进去怎么办?你们替我赔偿中介违约金就好了。
至此:客户李四为贪5000元中介费,赔了我们9800元。租户换房。买房客户搬入新居。
温馨提示:买房子的时候有租户很正常,关键是一定要在买房交定金钱规定下由谁去承担租房的违约责任,否则后患无穷。或者是房子里面住着其他人,这个时候一定要把责任规定清楚。不要顾前不顾后。我见过这种情况,最多赔偿给租户7万的,(毛坯房租给租户,租户装修费用+赔偿金=7万)还有,中介收了钱后,这种事情,他肯定不会管了,很多时候,您给业主可能很难谈这种事情,但是如果您让中介谈,或者干脆让他承担一部分损失,很多中介为了赚取居间费用,这种赔偿金他们也会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