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洗风白马
时间:1871年9月13日,中国与日本签订《中日修好条规》和《中日通商章程》。
历史概述:《中日修好条规》:中国与日本在(同治十年)公元1871年9月13日签订的双边条约。中方代表为直隶总督李鸿章,日方代表为大藏卿伊达宗城。经过双方反复辩论,最后在天津山西会馆签订了《中日修好条规》18条,通商章程33条。条约规定:“两国既经通好,自必互相关切。”“所有沿海各通商口岸,彼此君应指定处所,准听商民来往贸易。”“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两国政事禁令,各有异同,其政事应听己国自主,彼此均不得代谋干预,强请开办。”“两国均可派秉权大臣,并携带眷属随员,驻扎京师。”等。这些规定体现了平等互利,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
总体上说,《中日修好条规》是一个基本上平等的条约,它的签定标志着中日关系进入到一个新的时期。
《中日通商章程》:全称《中日通商章程:海关税则》,为中国和日本于(同治十年)1871年9月13日签订的条约,与《中日修好条规》同日签定。中方代表为直隶总督李鸿章,日方代表为大藏卿伊达宗城。(同治十一年)1872年,日本提议修改此条约。(同治十二年)1873年,清朝政府派李鸿章与日本使节在天津进行换约。
《中日通商章程》共33款,作为中日平等贸易的法理依据。其中第一款规定中国对日本开放此前已经对西方列强开放的15个沿海沿江口岸,日本对中国开放此前已经对西方列强开放的8个沿海口岸,从而废止了德川幕府时期的锁国政策,打开了中日贸易全面发展的大门。
自1871年《中日通商章程》签署以后,两国间的贸易获得了快速发展。到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两国间的进出口贸易总值增长了五倍。
点评: 中国自从经历了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打破了封关闭国的局面!日本也是经历了美国海军准将马休·佩里率舰队驶入江户湾浦贺海面的黑船事件,打破了幕府的闭关政策!拥有相同经历的中日两国,从此打开了国门!清廷有洋务运动,日本有明治维新,当年的日本还是一个十分孱弱的小国,所以日本才会要求和清廷签订《中日修好条规》和《中日通商章程》。日本因为羽翼未丰,所以才签订这样的平等条约!等到甲午海战之后,日本才露出它的狼子野心,吞下台湾为跳板,进而的目标是整个大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