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以在21岁时用5分20秒打出他人生的第一个147,“火箭”横空出世。也可以在对马克金的比赛中打到140分时问裁判147的奖金是多少,当得知只有4000磅(还是2000磅,有点忘了。之前的比赛一般都是1万多磅)的时候,他一度拒绝击打黑球,最后在裁判的劝说下才完成了他的第十个147。这可是其他球员梦寐以求的147啊!有人说他是为了金钱打球,而他说:“我根本不在乎钱,只是有的时候,我需要给自己一些理由,一些能让我接着打下去的理由。”他可以在比赛中90%的时间左手持杆击打并且赢得比赛,可以用单手击打黑球入袋。他几乎可以赢得所有他想赢的比赛,也可以随随便便放弃很多懒得玩的、不开心的比赛。其他球手每天都用6、7个小时训练,他却说:“我每天只练一个小时,多练对我不适用”。斯诺克对他来说就是游戏,他还真的可以说输赢无所谓了(不像有些球手的酸葡萄心理)。想玩就玩,不想玩、不开心就不玩了。他就是这样特立独行,桀骜不驯。——这一切恐怕只有他能做到,也许只有他有足够的资本这样做,因为他是个天才!